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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失业保险金地区类别和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据悉,全省失业保险金地区类别由原先四类调整为三类,取消四类地区,划定一类地区15个、二类地区19个、三类地区54个。其中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及兰州新区纳入一类地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纳入二类地区。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1818元/月、二类区1764元/月、三类区1719元/月、四类区1665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980元/月、二类区1917元/月、三类区1872元/月。新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有相关标准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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