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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职业本科学校、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教职成〔2026〕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26号)要求,经牵头院校组织申报、推荐,确定参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3个产业领域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建设的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产业需求,明确建设定位
各建设院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对接我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主动融入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能力为核心,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着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二、深化协同联动,健全运行机制
各牵头院校要履行牵头职责,会同成员单位组建集群培养工作专班,健全议事决策、任务分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运行机制,一体化编制集群培养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融入集群建设,在专业共建、课程共研、师资共育、基地共享、技术共攻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校企协同、校际联动、优势互补的建设格局。
三、强化质量监控,严格过程管理
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省教育厅建立常态化动态监测与年度质量评价制度,围绕培养过程、教学质量、育人成效等开展综合评价。对评价不合格、存在违规办学行为或发生重大问题的建设院校,依法依规取消其建设资格。各建设院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评,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四、做实经费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各建设院校要统筹落实建设经费,确保建设投入稳定可持续。各地各校要加强政策解读与成果宣传,通过专题报道、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案例推介等多种形式及时梳理提炼典型经验与有效模式,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校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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