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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失业人员可申领每月1872元失业保险金 申领条件与渠道公布

2026年6月30日来源:佛山(883403)发布

据佛山(883403)发布消息,佛山(883403)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申领1872元失业保险金。申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并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根据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需在领取前及时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佛山(883403)社保”微信小程序、“广东社保”微信公众号、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任一平台线上申领。以“粤省事”为例,操作步骤为:登录小程序,参保地选择“佛山(883403)”,进入“社保·就业”业务大厅,点击“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并按提示办理。线下申领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

申请材料包括:1.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失业登记证明材料;3.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特殊情况可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4.户籍地与*后参保地不一致且选择在户籍地申领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失业保险金原则上于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待遇。首笔待遇在申领业务审批通过的次月15日前发放。失业人员自领取次月起,需按月通过线上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核对手续。

若出现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介绍的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等情形,需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停领申请”。未领完的失业保险待遇剩余月数可保留,与再次就业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用于下次失业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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