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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就《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此次政策调整旨在缓解职工购房还贷压力。优化后的政策,取消武汉原“首套自住住房偿还商贷每12个月提取一次”的限制。今后,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提取,之后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23:59:59,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gjc_gjj123@163.com)提交建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优化住房公积金
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作用,切实减轻购房职工资金压力,结合我市缴存职工实际需求与资金运行情况,现就优化我市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放宽首套自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频次
取消我市原“首套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每12个月提取一次”的频次限制。
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二、注意事项
(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自住房套数按武汉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认定。
(二)政策适用规则。本通知未作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业务政策,仍按照我市原有规定执行。
(三)施行与解释。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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