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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记者门庭婷)5月25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与青海省各城市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青海省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购房需求。
通知显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青海省各城市(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和玉树州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享有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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