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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如何认定?在长沙购房能否提取父母的公积金?5月17日,记者从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明确,湖南公积金支持代际互助,需在契税完税36个月内办理,且同一缴存人每套自住住房仅限提取1次。
直系亲属公积金贷款购自住房
提取总额不超首付款
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该如何认定?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介绍,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以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家庭在拟购自住住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为准(拟购自住住房除外)。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或提供长期租赁住房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核减1套住房,但在全市范围内*多核减1套。缴存人家庭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不适用按照区域认定住房套数政策。
职工家庭在长沙购房后,能否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据介绍,自2026年5月1日新政策实施之日起,缴存人(产权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为新建商品房,办理购房提取后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缴存人(产权人)家庭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在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直系亲属自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以入库日期为准)之日起36个月内,可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时间为准,同一缴存人每套自住住房仅限提取1次。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本套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缴存人(产权人)家庭实际支付的购房总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本套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缴存人(产权人)家庭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组合贷按月提取 先办公积金贷款部分再办商贷
申请了公积金组合贷,商贷部分可办理按月约定提取吗?据悉,缴存人家庭有多笔未结清自住住房贷款的,若贷款包含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优先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出申请。缴存人家庭以本中心、长沙中心、株洲或湘潭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应先办理按月对冲还贷或长株潭按月约定提取后,商业贷款部分再申请办理按月约定提取业务。
此外,根据*新政策,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二手房*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商转公贷款*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不适用额度上浮政策。
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中心缴存青年人才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高贷款额度为180万元;二手房*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商转公贷款*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不适用额度上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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