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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记者门庭婷)5月6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一是统一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在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统一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统一普通缴存人、二孩及以上家庭以及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
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标准。缴存人申请首套房或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高额度提至10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高额度提至150万元;Ⅱ类人才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提至12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提至170万元。
三是商转公贷款的首套房、二套房*高贷款额度不作调整,仍按原标准执行。
在优化提取和贷款政策方面,一是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人家庭申请贷款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购房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
二是优化异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政策。异地缴存人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6个月(含)以上,且继续依规缴存的,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是支持家庭代际互助提取。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含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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