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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多项优惠政策。其中明确,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高贷款额度为180万元。
直系亲属可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细则指出,支持代际互助。自政策实施之日起,缴存人(产权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为新建商品房,办理购房提取后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缴存人家庭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在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直系亲属自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36个月内,可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同时,支持代际互助还贷。缴存人家庭存在尚未结清的省直中心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家庭的直系亲属在该中心缴存的,可以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直系亲属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后,可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或提前结清贷款。
细则还明确将优化按月约定提取,缴存人家庭申请办理按月约定提取时,可先一次性提取自上次还贷提取日至申请日前一个月期间(*多不超过24个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再办理按月约定提取。缴存人家庭有多笔未结清自住住房贷款的,若贷款包含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优先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出申请。
此外,扩大提取病种范围 35种重大疾病清单: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 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多个肢体缺失、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等。
二手房*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同时,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办理商业住房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二手房*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商转公贷款*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不适用额度上浮政策。
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省直中心缴存青年人才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高贷款额度为180万元;二手房*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商转公贷款*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不适用额度上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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