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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发布消息,四川省近日出台一项就业支持政策,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若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灵活就业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不超过实际缴费三分之二的社会保险补贴。此举旨在鼓励失业人员通过灵活就业形式重返劳动力市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相关经办细则,该政策适用于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标准为其以个人身份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三分之二以内。
如何申请补贴?
符合条件的个人需首先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厅或“四川人社”App办理。随后,在实现灵活就业后,需及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时间与方式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申请人可在2027年3月31日前,向其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社保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四川人社”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重要原则:先缴后补
政策明确,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申请人需先行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再凭缴费凭证按规定程序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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