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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东省大力推动出台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多地市积极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住宅等支持力度,放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申请条件等,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近一个月来,已有深圳、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肇庆、清远、云浮8地市发布新政策措施。
——调整管理办法,扩大覆盖面。深圳修订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明确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在单位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础上自愿提高个人的缴存比例,*高至12%。惠州放宽“商转公”申请条件,减轻缴存人还贷压力。
——加大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惠州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高额度调整为双缴存职工9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江门购买首套房*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双缴存职工80万元、单职工40万元;阳江符合条件的双缴存职工可申请*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5万元,单职工50万元;肇庆双缴存职工*高贷款额度可达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清远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高贷款额度可达70万元,单职工50万元。
——多重政策叠加,满足各类需求。惠州多子女家庭*高可上浮20%,*高达108万元;中山二手房(框架结构)首付比例调整至*低20%,购买新建一手绿色建筑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可上浮20%;江门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高可贷140万元;阳江购买装配式建筑住宅的,*高贷款额度可再上浮20%;肇庆多子女家庭可在*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多增加15万元,*高达95万元;清远多子女家庭*高可再增加10万元,购买新建一手绿色建筑住宅贷款额度*高上浮20%,*高可贷96万元;云浮购买新建“好房子”标准建设的住宅项目、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住宅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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