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至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52万人
- 2026/11/5
-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人工智能就业替代风险强化监测预警
- 2026/11/5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安徽省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 2026/11/5
- 浙江绍兴厚植AI人才生态 人才嵌进产业链
- 2026/11/5
- 海南: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
- 2026/11/4
- 安徽启动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
- 2026/11/4
为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招才引智机制,形成“人才在外地,服务为河北”“省外研发,河北转化”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日前,河北省科技厅印发《河北省“科技人才飞地”管理办法(试行)》,将以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给予“科技人才飞地”(以下简称“飞地”)建设主体经费支持。
飞地是指在河北依法注册登记成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在省外科创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或注册成立的以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等为主要目的的研发类机构。
“飞地聚焦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等核心功能,突出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避免政府大包大揽。”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此举是为了确保飞地建设与企业发展需求、河北省产业导向紧密契合,实现“省外集聚资源、河北转化受益”的目标。
办法明确了飞地的申报条件,提出“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年度相关支出不少于500万元”“成果转化不少于3项”等量化指标。
“我们希望,在保证飞地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和运营基础的同时,也可以避免门槛过高导致企业参与积极性不足的问题,从而达到优中选优、兼顾实效的目的。”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飞地按照单位申报、组织推荐、评审论证、结果公示等环节进行遴选,管理期为2年。对认定为飞地的,省科技厅将以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给予建设主体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申报单位和飞地围绕河北省重点产业、各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工作。
据悉,飞地实行“年度报告+期满评价”的动态机制,评价结果与资格保留、政策支持挂钩,同时省科技厅还明确了变更报告、资金追回等约束措施,形成能进能出、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飞地建设质量。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