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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指引,针对涉疫情劳动关系制定*新政策,提出相关隔离期间工资的发放要求。
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符合规定的患者、疑似及密切接触者等进行隔离,同时因此而不能正常上工的,要求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其中,对于隔离期后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需依照劳动合同或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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