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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引才聚才力度,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力保障,近日,我省研究出台《青海省“人才+项目”支持服务办法(试行)》,提出了26条优惠政策。根据上述办法,在强化创新激励方面,我省提出了完善全省公共技术平台共享服务机制,鼓励支持各类技术成果交易转化,鼓励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等务实举措,大力集聚高端人才项目落地青海发展;省级重点支持的“人才+项目”,可共享全省公共技术平台在技术开发、试验、信息资源、公共设施、产品设计及加工、检测、推广等方面的服务;科技成果来源于省外并落地成功转化的,给予成果受让方20%的财政资金补助,每项*高补助100万元。
在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方面,提出了鼓励大型企业在青建立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探索“科研飞地”模式,支持“人才+项目”创建*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落地青海等政策,着力培植好“人才+项目”健康成长的优质土壤;对在省外建立并经评估命名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其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在青海工作,可申报省级人才计划或科研项目;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期内给予每年200万元的建设与运行经费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5年。
在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方面,提出了配置创业启动支持,帮助各类人才自主创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等政策, 鼓励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扶上马”“送一程”;各类自主创业的人才,可申请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在青海建立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奖励。 在做强人才引育方面,提出了遴选高端人才(团队)进行重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我省各类人才科技计划,柔性引进人才劳务报酬可以在聘用单位成本中列支,企业中具有*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才可招聘为编制内人员等政策,不断拓宽人才发展通道;每年遴选30个左右高端人才(团队)重点支持,按A、B、C三类,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4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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