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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缴纳新规

2020年8月4日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3日电(记者高晗)为减轻群众及企业负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人社部门实行“下限不上调,个人可缓缴”的社保缴纳政策。

据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副局长唐恒毅介绍,按照*新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再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需要暂缓缴费的,可通过手机App或后期前往社区办理暂停缴费,也可采取不往银行卡里存钱的方式。

唐恒毅说,对于各类企业,人社部门实行“免减缓”缴社保费政策,一是乌鲁木齐市所有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直至今年12月底。对延长减免期限政策出台前已征收工伤保险费的工程项目,将进行差额返还;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当地人社部门将进一步扩大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件办等多种业务种类,确保疫情期间社保服务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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