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最新招聘会
职场资讯
- 郑州公积金政策升级!贷款“不见面审批”、支持装修提取
- 2026/11/6
- 西安“主动靠前”保障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服务
- 2026/11/6
- 我国将不断凝聚稳就业工作合力
- 2026/11/6
- 云南红河州:缺口摸得清 人才引得准
- 2026/11/6
- 1至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52万人
- 2026/11/5
-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人工智能就业替代风险强化监测预警
- 2026/11/5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3日电(记者高晗)为减轻群众及企业负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人社部门实行“下限不上调,个人可缓缴”的社保缴纳政策。
据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副局长唐恒毅介绍,按照*新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再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需要暂缓缴费的,可通过手机App或后期前往社区办理暂停缴费,也可采取不往银行卡里存钱的方式。
唐恒毅说,对于各类企业,人社部门实行“免减缓”缴社保费政策,一是乌鲁木齐市所有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直至今年12月底。对延长减免期限政策出台前已征收工伤保险费的工程项目,将进行差额返还;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当地人社部门将进一步扩大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件办等多种业务种类,确保疫情期间社保服务不间断。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