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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8日从省科技厅获悉:为推动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特别是重点扶持区域流动,省科技厅近日印发有关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具体举措,明确提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十条举措。
据悉,此次出台的制度主要从发挥产业和科技项目集聚效应,搭建有利于科技人才干事的创业平台;完善人才管理政策,畅通科技人才向基层流动渠道;发挥人才项目示范*作用,加强基层一线科技人才帮扶协作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更为细化和具体的措施。
为搭建有利于科技人才干事的创业平台,我省明确提出要加大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基层一线的支持力度;支持基层一线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园区基地,优先支持陕南、陕北地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基层一线共建农业科技园区。
同时,我省将加大对基层一线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支持。对基层一线拟纳入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需求,直接给予科技项目支持;实施“一高校(院所)一县”结对机制,引导在陕高校、科研院所与基层一线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支持在陕高校、科研院所在基层一线建设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
按照规定,我省将适当放宽标准条件,加大对基层一线建设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科研人员在基层一线创新创业,在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扩大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发挥好安康市硒谷基金、汉中市绿色循环发展基金、延安市红色筑梦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等子基金作用,积极支持榆林、铜川、商洛等基层一线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在畅通科技人才向基层流动渠道方面,我省明确提出创新科技人才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方式,支持科技人才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为基层一线提供公益性志愿服务或者开展兼职工作。
此外,围绕“3+X”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科技需求,我省将搭建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推进并探索以科技特派员为代表的科技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持续提供科技支撑产业扶贫、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人员选派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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