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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别鸣、张歆)4月13日下午,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第72场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情况。
国税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全省办理防疫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3320.5万元,免征防疫重点保障物资运输企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企业等增值税5639.2万元。落实防疫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设备税前扣除政策,减免税额2575万元;落实无偿捐赠税前全额扣除政策,减免税额86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办理个人捐赠、医务及防疫人员补助和奖金个人所得税减免5268.95万元。
截至3月底,我省为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21亿元,7257户小微企业获“银税互动”信用贷款34.57亿元。同时,落实“3月至5月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并对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双定”个体工商户,依法合理调整核定定额,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2月14日起,全省线上申领发票、邮政免费寄递,为1.3万余户纳税人免费寄递发票822.06万份。对出口退税申报业务实行无纸化申报、随到随审,一季度全省办理出口退税31.34亿元。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4批21项税费优惠政策,我省也相继出台了系列援企惠企政策措施,涉及防护救治、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和支持复工复产等方面。其中,为支持复工复产,自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此项政策将惠及全省380户出口企业、125种出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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