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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吸纳1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奖励1000元

2020年2月19日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苏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苏州发布”2月18日午间发布由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意见》,具体内容包括实施就业补贴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措施。

《若干政策意见》提出,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劳动者到重点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满2个月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市工信局认定的重点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按照在岗参保职工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若干政策意见》还提出,对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先行兑现;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将《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中有关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此外,对各市、区认定的复工企业组织的招工返工运输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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