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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公布。其中明确,对所引进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参照各省引进同类人才的*高标准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和生活津贴补助。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
《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共出台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增强金融支持作用升级、加强人才智力支撑、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五个方面的20条措施。通过促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我省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
人才在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为了加强人才智力支撑,我省将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领域引进急需的具有国际*、国内*水平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待遇方面,对成功引进驻晋工作国内外院士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2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40万元津贴;对成功引进驻晋工作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20万元津贴;对柔性引进的院士和“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根据在晋实际工作月数,分别给予每月2万元和1万元的津贴。同时,我省将组织实施“三晋英才”支持计划,优化整合省级重大人才工程,打造具有山西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人才工程品牌。鼓励高校为“1331工程”引进培养人才。对我省企业与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给予支持。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对新认定的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此外,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也将扩大,在有条件的科研项目中实行经费支出负面管理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科研经费开支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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