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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 杨月 方瑞 实习记者 章芸玥)《乐东一母子相继患癌,残疾儿为给母亲治病放弃治疗》《他47年如一日照顾残疾弟弟,放弃了许多机会》……8月7日,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共同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的有关内容进行发布。2020年1月1日新国标实施后,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可获得由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的托养服务。意味着文首所述新闻中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生活将有望改善。
“国标”因痛点而生。随着多年的大力投入和积极发展,我国相对完备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公共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在此之前,社会化的养护照料服务主要针对的是16岁以下的孤残少年儿童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但是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是残疾人群体中失能程度较为严重,生活也相对更为困难的一群人,是“短板中的短板”。
为什么称他们为“短板中的短板”?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善伟介绍,“残疾人托养服务目的是帮助这些‘学校已离开、医院收不了、企业进不去、家庭供不起,其他公共服务长期不能覆盖’的困难成年残疾人群体得到基本的照料服务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训练。”另外,通过托养服务,部分残疾人还可以实现生活自立和不同形式就业,另一方面他们的家庭得到喘息,家庭劳动力也得到有效释放,促进家庭实现就业增收,从而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进入了规范时期,对我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下一步各地建立健全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了指引,对地方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了相应的参考。据悉,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是我国残疾人服务领域出台的*国家标准,于2013年在国家标准委立项,2019年6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会还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政策框架、服务体系,以及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和框架进行了发布和解读。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的发布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专家和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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