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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亚平) 近日,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携手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及中国农业银行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等单位走进徐辉设计院举行“智汇郑州”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宣讲活动,现场解答人们关心的诸多问题。
问题:夫妻均满足条件,是否可叠加申领两份补贴?
解答: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因此无法叠加申领两份补贴。如果一方已*购房并享受购房补贴,另一方再购自己名下*套房,该种情况已经不属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的范畴,不能再次申领购房补贴。
问题:房产证上是配偶名字,本人满足条件,能否申领补贴?
解答: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可以。按照规定,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也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问题:补贴是先购房再申请,还是申请后再购房?
解答:按照规定,申请补贴条件之一就是“在我市*购买住房,且购房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因此应当先购房后申请。
问题: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
解答:郑州明确规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拒绝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若贷款被拒可拨打12329进行投诉。
问题:工作调动,外省公积金能否转到郑州?
解答:目前,郑州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不管之前公积金在哪个省份、城市,只要到百花路网点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就可顺利转入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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