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职场资讯

山西: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18年12月2日来源:中国发展网

11月28日,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从2019年1月1日起,山西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据了解,山西省将坚持普惠性原则、激励约束有效原则、筹资权责清晰原则、保障水平适度原则,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该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对全省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费一年,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的缴费年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的补缴年限均不作为计算年限基础养老金的年限。

二、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全省经济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低标准调整方案。

三、 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缴费档次和*高缴费档次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和5000元,调整后,缴费标准共设10个档次。此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低缴费档次,并由政府为其代缴。

四、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执行*低标准:缴200元补贴35元、缴300元补贴40元、缴500元补贴60元、缴700元补贴80元、缴1000元补贴100元、缴1500元补贴140元、缴2000元补贴180元、缴3000元补贴220元、缴4000元补贴260元、缴5000元补贴300元;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同时,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此外,为提高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综合待遇,减轻参保人员去世后家庭丧葬费用负担,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鼓励各市、县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联盟网站:【粉末冶金商务网】 【硬质合金商务网】 【粉末冶金书库】 【粉末冶金网上展】 【注射成形网】
CopyRight ©2007 杭州极点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水印康庭公寓1幢西楼408室
服务热线:0571-85132819 85235193   客服QQ:496617775点击进行在线咨询
备案号:浙B2-20100325-1  人力资源许可证编号:(浙)人服证字﹝2026﹞第01050041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0025号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