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公积金政策升级!贷款“不见面审批”、支持装修提取
- 2026/11/6
- 西安“主动靠前”保障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服务
- 2026/11/6
- 我国将不断凝聚稳就业工作合力
- 2026/11/6
- 云南红河州:缺口摸得清 人才引得准
- 2026/11/6
- 1至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52万人
- 2026/11/5
-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人工智能就业替代风险强化监测预警
- 2026/11/5
日前,台湾陆委会表示大陆将规范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仅免除了养老和失业保险,依然保留了医疗保险,实际上是增加了台胞两岸“双重参保”的负担。对此,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在11月14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进行回应。
马晓光表示,台陆委会的说法纯属混淆视听,误导舆论,欺骗台湾民众。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不存在增加个人负担问题,并且有利于增进台胞个人权益和保障。有关政策在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的《暂行办法》中已讲得很清楚了。我在这里可以具体说明一下。台湾居民参加大陆社会保险共有5类,分别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已在台湾参加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台湾居民,可以不在大陆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第二,工伤和生育保险均由大陆用人单位缴费,无需个人缴费。第三,医疗保险费用由大陆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但个人缴费的全部及单位缴费的一部分都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完全归台胞个人使用,并且参保台胞的账户余额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时一次性提取,如果参保人死亡还可以依法办理继承。这些都充分说明,有关政策不但没有增加台胞负担,反而有利于增进台胞个人权益和保障。我想强调的是,我们推出“31条措施”,体现的是“两岸一家亲”理念,旨在为台胞台企来大陆生活、工作、创新创业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共享大陆发展机遇。这是对两岸同胞都有好处的事情,受到台湾同胞广泛好评。而民进党当局不断编造各种谣言欺骗台湾民众,限制台湾同胞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机遇,达到其破坏两岸关系的目的。他们的这些做法,损害的是台湾同胞的利益。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