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职场资讯

海南出台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细则

2018年10月22日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海口10月19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住建、财政和人社多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细则,特别说明人才引进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此次海南确定的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保障对象范围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人才在引进时的实际年龄(周岁)符合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所需年龄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并*多可累计发放三年补贴。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海南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

通知明确,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的,按照属地原则,由人才向市县政府指定部门申请。按照规定,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由个人通过单位统一进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首批住房租赁补贴于2018年10月开始接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多累计发放36个月,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通知还称,申请购房补贴的,凭2018年5月13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包括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商品住宅等)提出申请,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此外,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的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限售商品住房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联盟网站:【粉末冶金商务网】 【硬质合金商务网】 【粉末冶金书库】 【粉末冶金网上展】 【注射成形网】
CopyRight ©2007 杭州极点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水印康庭公寓1幢西楼408室
服务热线:0571-85132819 85235193   客服QQ:496617775点击进行在线咨询
备案号:浙B2-20100325-1  人力资源许可证编号:(浙)人服证字﹝2026﹞第01050041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0025号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