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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政府将就相互派遣驻外员工达成新社保协定

2018年1月29日来源:环球网

    为解决相互派往对方国家的驻外员工社保金二次支付问题,中日两国政府将签署一份新的“社会保障协定”。日本外相河野太郎将于1月27日-28日访华,届时双方将就新社保协定的签署事宜进行*后协调。

日本《读卖新闻》1月25日报道称,多名中日外交相关人士透露了上述消息,预计中日双方将会在2018年内*终完成新协定的签署工作。新协定签署后,在中国工作的大约7万名日企驻外员工将会受益,而日方也可达到每年节省400多亿日元的减负效果。

报道称,围绕新社保协定的磋商过程,中日两国*初于2011年开始接触,但日本政府于2012年对钓鱼岛实施所谓的“国有化”政策引发中方强烈不满,相关磋商工作中断至今已有3年多。不过由于中日关系近期出现回暖势头,磋商工作近期出现大幅度进展。2017年10月,中日双方在东京进行了第8次磋商,就新社保协定的主要分歧点达成了一致。


按照以往的规定日企派往中国的驻外员工除了要向中方相关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金外,还需向日方缴纳部分保险金,而中资企业派往日本的员工同样遵循此规定。对于中日两国政府而言,社保金的负担都会涉及巨额支出。鉴于此,新协定中规定,入职未满5年被派往对方国家的驻外员工,可不再向对方国缴纳社保,只适用于本国缴纳社保金制度;入职超过5年被派往对方国家的驻外员工,原则上规定将按照对方国家的社保制度缴纳社保。《读卖新闻》称,目前中日两国政府已就此达成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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