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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报道,8月5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6800元,*低限额按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低工资标准执行。
通知显示,2026年度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6800元,参考无锡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低限额方面,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执行2490元(依据锡人社发〔2024〕4号文件),2027年7月1日起调整为2660元(依据锡人社发〔2026〕2号文件)。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时,见角、分进元。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可在5%至12%之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
对于经营困难单位,通知作出专门安排。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发生严重亏损及其他确有困难情形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持缓缴申请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缓缴。缓缴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缓缴部分。缓缴期限届满仍需继续缓缴的,应提前1个月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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