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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调整对象
省级财政负担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册职工。(2026年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办理开户业务,不参与年度基数调整)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6%。
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缴存基数上下限
(一)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2024年度贵阳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当前执行标准为2539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571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13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384元。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调整对象
非省级财政负担单位的在册职工、省级财政拨款单位的聘用人员,以及中央驻黔单位的职工。(2026年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办理开户业务,不参与年度基数调整)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不得低于5%,*高均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执行时间
202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从2026年1月1日开始。
因执行时间与《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有重复,各缴存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执行时间,既可选择从2026年1月1日开始,也可选择从2026年7月1日开始。
2027年起,基数调整时间从当年1月1日开始。
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2024年度贵阳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当前执行标准为2539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094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13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14元。
点击可查看通知全文及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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