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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其核心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3月14日上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工商局局长董岩说。
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了消费观念的新变化,网络信息的新发展带来了消费方式的新模式,网络电商和网络消费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2016年《中国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4.67亿,其中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4.41亿。
据此前山西省工商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山西省网民总数达1975万人,电子商务普及率为54.2%;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2300亿元,同比增长约20%,B2B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比约为77%,网络购物占比约为23%。传统企业电子商务的渗透率为8%左右。
董岩指出,网络交易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与此相伴生的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
2014年,人民网对消费者网络购物情况进行调查显示,有71.4%的网购者在过去一年中有过不愉快的网上购物体验。其中,“图文描述与实际不符,收货后感到失望”成为网购不愉快体验的首要原因。本次调查中,有56.5%的网购人群认为“图文描述夸张,与物品不符,收货后感到失望”。另外“物流、快递速度慢”和“商家售后服务不好”分别排第二、三位,占比分别达到25.0%和24.4%。
山西省工商局2016年“双11”新闻发布会指出,网络交易由于其交易过程简单,交易双方不能见面,交易中会产生不规范行为,主要存在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低劣、不正当竞争、商标假冒侵权、团购交易陷阱、快递环节、无证无照经营等各种问题。
此外,伴随着网购需求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相关网络监管人才和监管手段紧缺滞后状况尤为凸显,成为普遍现象。山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监管人才队伍老龄化,对新事物、新监管领域、新技术应用存在落后跟不上现象。此外,基层相关人才队伍尚未建立,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市和区县等。
“网络交易的在前,监管技术手段跟进紧随其后。但往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该负责人坦言,除了官方在更新人才队伍和技术手段方面作出努力,民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要不断增强。“谨慎网上购物,理性分析标识,看清快递约定。若存在不合理购物,保存好单据和消费信息,以便在维权时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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