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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29项措施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意见》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通过网络渠道发展新用户要采取在线视频实人认证等技术方式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并提出将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黑名单”共享机制。
各移动转售企业要对170、171号段全部用户进行回访和身份信息确认,对未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用户进行补登记,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同时,要从严做好新入网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要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电话用户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可溯源。为新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要严格落实用户身份证件核查责任,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并现场拍摄和留存办理用户照片。通过网络渠道发展新用户时,要采取在线视频实人认证等技术方式核验用户身份信息。
《意见》还提出将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黑名单”共享机制。工信部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黑名单”全国共享库。对在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中被相关部门认定违规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各基础电信企业对黑名单用户在申请成为业务代理以及申请使用语音专线、“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时一律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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