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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科技经费投入大国的中国在“十三五”确定了更高的科技目标。
其中,不仅研发投入总额要继续增加,研发投入强度也有望超过法国和斯洛文尼亚,接近比利时,甚至可能略高于代表发达国家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平均值。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国家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战略任务和改革举措。
其中,《规划》对中国“十三五”的科技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数量化目标。《规划》称,国家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进入前15位,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与2015年相比,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5.3%提高到60%,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5.6%提高到20%;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比2015年翻一番,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
近年来,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先后超过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科技经费投入大国。但在研发投入强度方面,中国同发达国家3%-4%的水平相比虽然还有差距,但呈逐年提高的态势。
所谓研发投入强度是指一国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同当年GDP之间的比值。来自国家统计局*新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的研发投入强度(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了2%,2014年,中国的研发投入强度继续上升至2.05%,比上年又提高0.04个百分点。
*财经查阅OECD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4年,中国2.05%的研发投入强度超过了捷克和荷兰,但低于澳大利亚、法国、斯洛文尼亚、比利时等国,其中比利时的研发投入强度刚好在2.5%左右。而美国、德国、奥地利、丹麦、芬兰、瑞典、日本、以色列、韩国的研发投入强度都要超过2.5%。其中,韩国的研发投入强度全球*高,为4.3%左右;以色列第二,为4.1%左右;日本第三,为3.6%左右。而整个OECD的平均水平为2.4%左右。
如果中国能在“十三五”末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将达到超过法国和OECD国家2014年的平均、接近比利时的水平。
专家认为,应该说研发经费投入总体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阶段状况,但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研发投入的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引导市场主体、科研院所、高校等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去行政化、强市场性,为更好利用市场机制配置研发资源创造条件,确保研发投入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和*作用。
企业、政府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是我国研发活动的三大执行主体。为了进一步鼓励三大主体强化研发,《规划》提出,建设高效协同的国家创新体系,并从培育充满活力的创新主体、系统布局高水平创新基地、打造高端*的创新增长极、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网络、建立现代创新治理结构、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努力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环境保障。
同时,《规划》围绕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增添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的核心*作用,重点强化六方面的任务部署。一是围绕构筑国家先发优势,加强兼顾当前和长远的重大战略布局。二是围绕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培育重要战略创新力量。三是围绕拓展创新发展空间,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四是围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五是围绕破除束缚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六是围绕夯实创新的群众和社会基础,加强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
另外,《规划》从落实和完善创新政策法规、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加强规划实施与管理等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强调完善支持创新的普惠性政策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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