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
|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不变……5月3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新华视点”记者梳理发现,仅5月就有北京、天津、安徽、江西、河南、湖北、重庆、广西、新疆等地出台政策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而此前,上海、四川等地也出台了类似政策。除了养老保险,自去年开始,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全国已有诸多省份降低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或生育保险费率,同时也有部分省份下调了医疗保险费率。
“各省社保费率下调是一种趋势,与中央制度性调整有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据了解,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目前这一政策在加速落地。
专家认为,近期各地“社保降费”还将持续。据人社部信息,这次符合国家养老保险降费率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1个,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他20个省份由20%降低到19%。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五险”,其中养老保险在各项保险缴费中占比*大。
据了解,在部分省份,这并非近年来*次降低社保费率。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工养老保险处调研员李士功介绍,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等影响,2010年及2011年山东先后下调了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今年内将统一降至18%。此外,相比这次下调后大多数省份19%的养老保险费率,广东、浙江则更低,只有14%。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