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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获悉,山东省建立了全国*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制度。企业每月定期报送就业岗位数量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人社部门进行统计并作出应急调控方案。
山东省建立监测预警、调控应急制度,每月将对企业就业岗位增减变化数量、原因、类型等,实施及时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变化情况。此外,建立了对行业企业的规模性、区域性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应急制度,分为黄、橙、红3级预警等级。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制定了相应的调控应急方案。
据了解,当出现失业预警时,由专家委员会实施预警等级分析和评估,各级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根据专业委员会的建议出具预警报告,各级政府启动不同级别的失业调控应急方案,把就业形势掌控在可控的范围内,化解失业风险,稳定全省就业局势。
同时,发布会还通报了山东省一季度就业情况。据介绍,一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6.4万人。截至3月底,各地用工市场活跃,企业用工需求106.5万人,求职人员84.7万人。预计2016年城镇需要新增就业岗位19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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