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企业 个人
忘记密码? 会员帮助



搜索人才简历
网上招聘
搜索职位
编辑发布简历
职场资讯

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落地 买来不足两年卖房缴税5%

2016年3月29日来源:新华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公布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意味着营改增全面收官进入倒计时。

    两部门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等四个文件,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非一线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此前市场担心营改增后,个人转让住房由缴纳营业税转为增值税会增加税负,分析人士指出,从方案细则看,对于非一线城市而言,个人购房如果不满2年进行交易,实际和此前的营业税政策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而持有时间超过2年的住房进行交易,则进行免征。这样也使得税费成本降低为零。此类政策和过去的营业税政策保持了一致的特点,而且从税费效应看,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链接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建筑服务领域,方案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都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对销售不动产,则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联盟网站:【粉末冶金商务网】 【硬质合金商务网】 【粉末冶金书库】 【粉末冶金网上展】 【注射成形网
CopyRight ©2007 杭州极点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西文街水印康庭1幢西楼408   邮编:310004
服务热线:0571-85132819 85235193  传真:0571-85235193   客服QQ:496617775点击进行在线咨询   客服MSN: pmbiz1@hotmail.com
ICP证:浙B2-20100325

银行汇款会员服务广告服务关于我们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0025号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