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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讯,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将被废止,车工、汽车驾驶员、家政服务员等90个需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将不必再持证上岗。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于2000年7月开始实施,规定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同时,《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列出了90个需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其中包括车工、汽车修理工、汽车驾驶员、推销员、家政服务员、秘书等等。
人社部表示,这次废止6号令,意味着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这是人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资格资质许可认定的重要措施,对于降低就业创业成本,调动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去年以来,国务院分四批取消了211项国务院相关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人社部同时取消了地方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人社部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群众“点菜机制”,对社会反映强烈、阻碍创业创新的职业资格坚决予以取消;另一方面,抓紧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研究,加快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分批向社会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确有必要设置为准入的,将按照法定程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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