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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标准不一 有企业视而不见

2015年8月14日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入伏后,全国多地气温普遍升高,陆续进入“蒸烤”模式,局部地区*高气温超过40℃,高温津贴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出现以“绿豆汤替代津贴”“明发津贴暗扣工资”等问题。

    那么,高温津贴到底应该给谁发?怎么发?发多少?

    近年来一直关注“高温下劳动保护”的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说:“高温下的劳动保护问题早就被相关部门关注,近些年才开始被公众关注。”他说,早在1960年,当时的卫生部等三部门就曾颁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不过,其中并未提及高温津贴。

    2007年6月,由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在高温条件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到2012年6月,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对高温津贴发放做出进一步细化规定。

    “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我国南北温差较大,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对象、方式并未做全国统一性规定,均以各地人社等部门发放的文件规定为准,因此各地情况差异较大。

    ——给谁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意味着,在超过35℃高温的露天作业者和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至33℃以下的室内劳动者,均可获得高温津贴。

    有的省市在相关规定中,还将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有所扩大。比如,山东省将高温津贴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非高温作业人员两类,明确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据山东省劳动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这项关于夏季防暑降温费的规定,是针对所有在岗职工的,无论从事何种工种,均可按标准享受津贴。

    ——怎么发?高温津贴发放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月发放,另一种是按日计算发放。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均为在规定的发放月份中按月发放;湖北、海南等省份则是根据气温超过35℃的天数,按日计算发放。

    此外,广东、福建等省份既确定了按月发放标准,同时又折算出按日核算的津贴标准,供用人单位自由选择。如福建省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中,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在规定可发放高温津贴的月份中,多数省份确定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只有海南省明确在4月至10月之间,均可发放高温津贴。

    ——发多少?记者统计发现,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各省区市间千差万别。查阅已公布的津贴发放标准,按日计算的省市中,*高是天津市现行的每人每天24元;按月发放的省市中,相对较高的江西和山西两省均达每人每月240元。

    还有一些地区则是划定津贴标准区域,或者根据气温区间设定不同津贴标准。比如广西明确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重庆则规定日*高气温在35℃至37℃之间,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37℃至40℃时不低于10元,40℃以上时不低于15元。

    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高温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自身成本中列支。这项规定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落实较好,但在很多建筑、快递等行业往往无法“落地”。

    14日,在中铁大桥局武汉杨泗港长江大桥建设现场,有200多名露天作业工人冒着酷暑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武汉市规定,超过35℃气温每天按12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项目部每个月底结算高温津贴,直接打到工人工资卡上,有据可查。”

    不过,海口市一名刘姓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工作多年,却从未听说过高温津贴。他告诉记者,在太阳暴晒或闷热的天气中,工地*多只是将开工时间提前一小时,也不会相应多开工资,“我们即便知道有高温津贴,也不敢去找工头提。能按时发工资就不错了,哪儿敢提额外要求。”

    一些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更是对高温津贴“视而不见”。北京市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按规定,企业应该为露天作业员工发放高温津贴,但现在企业人工开支成本高,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高温津贴就意味着利润减少,因此,“企业往往只是调整作息时间,或发点饮料、避暑药,稍微意思一下。”然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一些地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违反规定未足额发放高温津补贴的,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不过,不少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接到相关举报和投诉。海南省人社部门专门设立了投诉电话,受理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情况,但投诉量很少,尤其是今年以来,还是“零投诉”。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介绍,近两年来,全市仅接到一起涉及高温津贴的投诉。

    海南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副处长冯斌说,一方面,不少劳动者对高温津贴了解甚少;另一方面,即使对高温津贴有异议,在具体操作中,按照谁申请仲裁谁举证的原则,也需劳动者自己举证,很多基层工作者怕得罪雇主,加上举证困难而选择了沉默。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还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多地高温津贴因标准长期未调整,因此成为不少劳动者眼中的“鸡肋”。

    目前,山东省防暑降温费实施的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标准,还是源于2006年出台的文件,标准近10年未调整;广东省现行高温津贴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也是依据2007年颁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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