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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2008年10月24日来源:中国国家人才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总结前五届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现将服务周活动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称   

   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时间   

   2008年11月18日—30日

   三、活动主题

   传递就业关怀,放飞青春梦想

   四、主办、承办、协办及技术支持

   (一)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承办单位: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人才市场,地方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

   (四)技术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

   五、方式和内容

   服务周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职能,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服务周期间,将使用统一的服务周标识、印制专门的宣传海报,发送到各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供各地在举办服务周各项活动及进行服务周宣传报道时统一使用。服务周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各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相关网站要整理和收集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针对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统一上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后台数据库,在就业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其中,重点收集基层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即农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县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非公有制组织、中小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岗位需求信息)。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各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间都要举办一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招聘会要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切实促进供需对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外地高校招聘毕业生,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会。

   (三)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

   各地在服务周期间,要举办“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长校园行”活动。各地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学校,采用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就业政策,解答就业问题,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社会,了解企业,增强就业能力。要组织职业指导专家,采用现场咨询结合远程网络、视频对话等通讯和媒体手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就业指导。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毕业生职业指导讲座论坛、简历制作评比、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活动。

   (四)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强化就业信息服务

   各地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全面开展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资格培训、人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方面的服务。要把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作为重点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五)宣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地要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各参加服务周网络招聘大会的网站及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国家及各地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特别是各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及人事、劳动保障系统就业服务政策。各地要在所属的相关网站上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专栏”,广泛发布各级、各类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同时,要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就业服务流程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高校毕业生,为促进其顺利就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六)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积极完善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落实各项人事、劳动保障优惠政策。要与高校紧密合作,组织系列座谈会、报告会,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西部和艰苦地区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及典型人物,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七)努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各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相应政策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要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要组织各类创业比赛活动,遴选*创业项目予以资金、政策扶持。

   (八)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

   各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服务周期间组织各类见习基地面向社会公布见习基地岗位信息,大力宣传,让广大高校毕业生了解见习基地情况,积极参加就业见习。要落实政策,对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要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规模,规范见习基地管理,切实增强毕业生实践经验,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

   (九)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

   各地要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摸清底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丰富服务手段,畅通服务渠道,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切实落实有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

   (十)开展困难家庭、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

   服务周期间,各级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城乡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要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回访等“一条龙、一对一”的全免费服务,优先安排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各地要积极做好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援助工作,促进其顺利实现就业。要对在本省高校就读的受灾地区应届毕业生就业给予重点关注,开辟就业绿色通道,实施重点帮扶,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受灾地区毕业生都能尽快落实工作岗位。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受灾地区毕业生,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各地要针对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就业推荐等服务,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设法将一批未落实就业岗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到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和创业培训活动中。

   六、启动仪式

   服务周启动仪式拟在地方举办,结合地方服务周期间开展的具体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形成全国联动的良好态势。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证服务周活动的顺利进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成立专门的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010-64053885),接受群众举报,并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服务周活动是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地方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提高认识,互相配合,加强领导。在服务周期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本届服务周活动时间紧、内容多,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参加统一活动外,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周活动的社会效果。各单位于10月25日之前将详细活动方案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uwuzhou@sohu.com。

   (三)加强对招聘单位的管理。各地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当予以优惠。各单位必须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及时上报总结材料。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参加单位及时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分析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率,对服务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继续开展这项活动积累经验。各地由人事部门牵头报送服务周总结,于12月21日前发电子邮件至fuwuzhou@sohu.com,同时向服务周活动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服务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孟向红 陈世华 王明政 娄权超

   电话:(010)64053885、64000020、64000320、64001956

            68372833、84207247、84207465

   传真:(010)64079597、64050989

   服务周活动监督电话:(010)6405388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413房间

   邮政编码:100007

   附件:1、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

   2、关于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参加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

 

    二OO八年  月  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

 

   (一)参加网络招聘大会的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单位”)必须具备网络招聘大会规定的技术条件,并具有组织 50家以上用人单位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能力。

   (二)申请参加网络招聘大会的单位必须使用大会统一制发的大会页面、文书表格,于10月23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参加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报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寄发确认函,并分配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以下简称“公共网”)后台用户名、密码。 

   (三)申请参加网络招聘大会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汇总、审核、修改、上报工作;在11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招聘信息报送至“公共网”,及时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维护。 

   (四)对参加网络招聘大会的招聘单位,在收费上适当予以优惠。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五)网络招聘大会的技术要求

   1、组织单位收集好招聘单位信息后,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法将信息汇总到“公共网”。具体操作步骤为:

   方法一:在线录入用人单位招聘职位信息。

   ①请访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 ;

   ②进入右上角信息采集点验证入口,使用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由“公共网”提供)登录“公共网”后台;

   ③进入新增招聘单位或者新增招聘信息页面,把收集好的招聘单位的招聘信息按页面提示要求逐条逐项输入。

   方法二:如果受网络环境的影响不便于在线录入,也可以采用上报工具,以电子邮件方式上传。 

   ①在“公共网”首页下载专用Access 文件,并仔细阅读使用说明;

   ②把收集好的招聘单位的招聘信息按Access 文件提示要求逐条逐项输入;

   ③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Access 文件报送“公共网”,由“公共网”统一对Access 数据进行导入;

   ④请各组织单位按照Access 文件的统一标准格式上报,“公共网”无法接收和导入其他格式的文件信息。

   2、“公共网”将在 11月10日前,统一制作大会的首页页面、标识和广告条幅,并在“公共网”显著位置提供各参会单位下载。

   3、所有招聘单位的人才招聘信息将在服务周活动启动仪式后同时发布。大会期间各组织单位要在其网站首页与网络招聘会主会场做链接。

   4、 11月10日前由组织单位进行调试,“公共网”开通热线电话对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

   5、“公共网”联系和咨询方式: 

   电话:68372579、68372689、68372709

    E-mail zhaoxj1123@163.com或xiajingcici@yahoo.com.cn

 

 



附件2

关于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1、要求在人才招聘会现场统一使用服务周标识,招聘会统一使用的名称为“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XXX(省/区/市/县/部门)人才招聘大会”,并在招聘现场悬挂“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XXX(省/区/市/县/部门)人才招聘大会”的统一会标。

   2、申请举办现场招聘会的单位必须具备举办招聘会的资质。

   3、现场招聘会由举办单位自定规模,自选场所,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对参加的招聘单位给予优惠价格;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4、现场招聘会的举办时间,由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服务周期间自定,请将已经确定的举办时间、地点、规模报告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参加现场招聘会的招聘单位及其招聘信息均可免费在网络招聘会上发布(信息的收集、发布按照网络招聘会要求进行)。

   二、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为了搞好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发布工作,各协办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本部门近年来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于2007年10月23日前汇总至“公共网”信息采集员,并通过后台新闻提交系统发布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上。

   三、开展就业指导工作

   认真开展“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长校园行”活动。各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领导要深入校园,为学生就业提供系统、全面的就业指导服务。同时组织一批就业指导专家力量,主要通过现场讲座、网络、通讯和其他媒体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有条件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就业培训。所有的就业指导和培训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四、举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先进事迹报告会

    各地可组织投身基层并取得一定成绩的高校毕业生,采取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用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基层,引导其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五、其他事项

   服务周期间,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收集发布的招聘信息,是指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以及到街道、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和需求信息,还包括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信息。招聘信息中不包括面向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

   参加单位应充分利用当地的媒体,统一口径,大力宣传服务周活动。 

  
  

附件3:

 

参加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

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申请参加“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并遵守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政府有关人才市场管理的法规,对我单位收集上报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

   一、网络招聘会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网站名称:              网址:

时间:

技术负责人:             电话:

信息收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一):

电子邮件(二):

   二、现场招聘会

名称:

会址:

时间:

规模:预计参加单位数:              

         预计参加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三、政策发布

近年来,我们出台了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政策和文件有:

文件一:

文件二:

文件三:

……

   四、 其他活动(请详细说明)

   五、 面向社会公布的服务周活动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及值班人姓名(一):

监督电话及值班人姓名(二):

 

         申请单位:         

        (签章)           

            二OO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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