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发布的薪酬报告显示,1995年我国地区*高工资是*低工资的2.7倍,*高工资与*低工资相差5145元。到2008年,地区工资差距为2.69倍,*额相差高达35565元。近几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宏观政策的实施,地区间收入差距呈逐步缩小的态势。2010年,地区间平均工资高低倍数下降到2.38倍,2012年继续下降到2.33倍,2013年以来基本延续了这一走势。
影响地区工资水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就包括GDP工资占比对地区工资水平的影响。地区工资总额在地区生产总值中占比,表明地区生产总量中用于工资分配的比例。这一指标的变化直接影响地区工资水平的高低。薪酬报告显示,各地区GDP工资占比大多集中在10%-14%之间,但高低占比相差较大。
考察2012年的数据,工资占比*高的北京市,达到33.6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数倍;而工资占比*低的江苏省,连续几年工资占比都在8%以下,2012年仅为7.78%。分析认为,北京市工资占比高,主要是由于高素质人才的大量存在使北京市的工资总额较高,而北京市的GDP总量并不算高。江苏省工资占比自2006年以来一直排名居末,一方面是因为江苏省GDP总量大,在全国位居前三,导致基数较大,另一方面与江苏省并没有因GDP创造多而过多分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