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列为今年工作重点,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人们普遍期望收入增长,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虽然包含增加收入的内容,又不能简单理解为让所有人都增加收入。把对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期待,简单等同于对收入增长的期待,这种理解有失偏颇。
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是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对症之药”。长期以来,劳动者工资收入在GDP中占比过低,而且没有形成与经济同步增长的机制。大多数工薪阶层也很难通过金融市场、投资理财等渠道获得资本性收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其结果就是,经济持续高速发展30多年之后,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并没有获得与经济同步的提高。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一些普通劳动者感到生活状况并没有相应改善。
原有的收入分配格局造成了一些负面后果,比如贫富分化和内需不振等等。由于工资收入持续偏低,在生活成本大幅攀升的背景下,工薪阶层承受的经济压力与日俱增。从*近网络热传的“安全感工资标准”来看,不少人的实际收入跟期望收入差距甚大,因此“没有安全感”。无独有偶,一些知名人力资源公司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高达七成的沪上白领有“跳槽”打算。这些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可能有待验证,但起码折射出在收入方面,不少人的期待与现实之间存在落差。
在此语境下,很多人倾向于把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片面解读为涨工资。这项改革当然要容纳并回应人们对收入增长的期望,但如果片面强调这一点,恐怕就有可能“跑偏”。两会期间,权威部门对此进行了更具体详细的说明。收入分配改革涉及面广,而且非常综合。既包括促进就业,使劳动报酬和经济增长逐渐同步,也包括给贫困人口筑牢底线。在再分配领域,则要通过税制改革调节不同阶层的收入。所以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是多层次、多方面、多向度的,它的复杂性和丰富性,绝非简单的涨工资可以概括。比如*近舆论热议的“公务员涨薪”问题,简单地说“要涨”或者“不能涨”,都有失偏颇。公务员待遇并非千篇一律,而是存在很大的内部差异。一些身居高位,或者实权部门的公务员,可能拥有很多隐性福利、灰色收入甚至违法所得。但也有不少置身基层,或者艰苦边远地区的公务员,收入微薄,生活艰难。对于公务员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就应该包含多个向度。既要压缩隐性福利、灰色收入和违法收入的空间,使公务员收入阳光化,也要缩小过大的地区差异和部门差异,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在此基础上,同样要形成公务员薪酬正常增长的机制,使公务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这种多个向度上的综合改革,不能用“工资涨不涨”来简单涵盖。
鉴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包括多层次、多方面、多向度的举措,在不同社会群体身上,可能形成不同的结果,在制订改革方案之前,要有充分调研和听证。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无论是何种方案,都应把公平性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