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了解2014年农民工外出务工意向,人行西安分行于2014年春节前,在陕西省11市(区)选取1000名农民工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民工就业呈现稳定性提高、务工信息渠道拓宽等新的特点,春节后农民工外出务工尤其是创业意愿显著增强,但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在城市中的生存困难仍是亟待关注的问题。
农民工务工呈现新特点
春节后农民工外出务工意愿继续增强,创业积极性显著提高。对于春节后务工意向,仅有2.40%的农民工选择回家从事农业生产,该比例分别较上年和前年下降2.60和5.63个百分点;春节后继续外出打工的占比为76.90%,选择自主创业的增至20.70%,高于春节前占比11.80个百分点。部分农民工在掌握了一定技术、积累了一些经验并有积蓄后,创业的想法比较强烈,认为这样自主性更强、收入会更高。在务工地的选择上,春节后在本省务工的农民工占56.35%,较春节前下降6.85个百分点,打算赴东南沿海务工的占27.87%,提高6.77个百分点;赴其他地区的占15.78%,略升0.08个百分点。
农民工务工稳定性有所提高,务工信息渠道拓宽。春节后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中,回原务工单位工作的占53.33%,较上年上升2.89个百分点,表明农民工工作的稳定性有所增强。从务工信息渠道看,通过同乡、亲朋介绍仍为多数农民工找工作的主要途径,占61.50%,但与上年相比,下降4.8个百分点;主要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占16.50%,较上年显著提升7.20个百分点;通过职介机构的占11.60%,较上年提高2.80个百分点;主要通过招聘会和政府组织方式就业的农民工则分别占10.60%和3.80%。
高技能、高收入行业成为春节后农民工改行的*,从事建筑业农民工呈下降趋势。
农民工务工收入继续稳步增长,对2014年收入增长期望乐观。本次被调查农民工2013年务工平均月收入达到3111元,较上年提高14.50%;扣除月平均支出1689元,月纯收入1422元,较上年提高20.30%。同时,农民工收入满意度也有所提高,本年度调查中,认为“收入太低,难以负担基本生活”的农民工占38.20%,较上年下降3.50个百分点。对于2014年收入,农民工有着更乐观的增长期望,平均期望月收入4442元,较2013年实际收入增长42.78%。
主要忧虑
有三成多农民工工资不同程度被拖欠,半数农民工未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在问及“2013年工资是否都发到手”时,62.60%的农民工表示都拿到了,但仍有37.40%的农民工表示不同程度地存在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在外打工时,虽多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协议,占60.59%,但社会保险参保率仍保持低位,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调查显示,51.40%的农民工未由雇主办理任何保险,办理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分别占31.20%、21.90%、17.90%和5.60%。
职业技能受训面有所提高,但技能缺乏仍是农民工就业首要障碍。在问及“您是否接受过政府、用人单位及相关机构的职业技能培训”时,有44.20%的农民工表示接受过,较上年提高5.70个百分点。但同时,82.90%的农民工仍认为职业技能是在城市务工面临*大的问题。
农民工情感、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缺乏被城市的认同感。部分农民工反映,除职业技能以外,精神层面的问题如“情感孤独”、“缺乏认同感”、“人际关系”、“家庭问题”等也是农民工在城市务工所面临的严峻问题。被调查农民工中,未婚农民工占29.80%,另有33.70%的已婚农民工只身一人来城市打工,他们渴望与他人交流和倾诉,而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另外,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了城乡居民之间的心理隔离,农民工在城市中的交往圈子依然是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亲戚、老乡和农民工朋友等同质群体成员,很难同城市居民融合与交往,导致心理的孤独感和不被认同感难以排解。
农民工多有在城市定居打算,但住房和户口问题成为拦路虎。除住房以外,22.20%的农民工认为“没有城镇户口,难以享受医疗、养老、子女升学等平等的保障和服务”是在城市生活的一大困难。
几点建议
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以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契机,应进一步规范有关农民工进城务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如可以筹集资金,依托民办高校、职校、技校,针对农民工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批轮训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推动落实企业组织农民工培训的资金补贴政策;由政府相关部门联合企业举行正式教育培训和非正式教育培训等。
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营造尊重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及相关社会团体应整合资源,积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与其他群体,尤其是城市人群的交往互动,培育他们积极乐观的心态和城市的“主人翁”意识;注重加大对农民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同时还应引导用工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营造关心、尊重和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大住房保障投入力度,缓解农民工安居难题。应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民工公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夫妻房;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还可通过租赁商品房资金补贴、取消申请廉租房的户籍限制条件等措施,帮助农民工逐步安居城市。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各地应积极、稳妥地创新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民工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县城和中心镇的就业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