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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临时工新规”被指可能降低部分企业招工意愿

2013年8月20日来源:中国青年报
    8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在公布《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用工单位在辅助性等岗位上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被派遣劳动者指的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驻企业的员工,也包括企业自己招聘的“临时工”。

    针对关于劳务派遣员工在企业所占比例的新要求,记者联系18家企业进行采访,包括6家央企、7家民营企业、5家外资企业,行业涉及建筑、互联网、旅游、传媒、航空、保险等,只有4家企业接受了记者采访,其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负责人以“不清楚”、“不方便”或“本企业没有劳务派遣人员”为由拒绝评价此事。

    在接受采访的企业中,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如果此规定实施,将会让企业用人成本增加。更难以解决的问题是,由于企业部门编制和部分岗位流动性大的现状,使得企业很难吸纳劳务派遣员工或让“临时工”成为正式员工。

    “新规”可能让部分企业招工意愿下降

    在人社部出台《意见征求稿》之后,曾鑫武就十分关注,并*时间和法务部的同事讨论怎么办,公司本打算过段时间招聘300个促销员,如果规定出来就要另作考虑了。

    在他看来,10%的派遣员工并不能满足公司的需要,可是如果换成200个正式员工,又将面临人工成本增加和相应的管理问题,而且等促销结束后还要辞退员工,这些员工又要面临着找新工作的问题,“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使用效率非常高的一种方式,有专门作此业务的公司,我们用起来非常方便”。

    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易才国际丁文君告诉记者,规定出台后公司的业务肯定受影响,他接触的很多企业需要派遣员工是因为,“要把人力放在*关键的战略位置上,而不是一些杂的位置上”,每个企业需要的人数不同。

    对于朱经理来说,减少劳务派遣员工就失去了一个考察员工的机会。“相比较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岗位的要求相对较低,我们希望在非关键岗位能通过此种方式进行人员的考察,然后将*的正式聘用。”

    事实上,很多人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担忧在于“同工不同酬”,以及屡见报端的出了问题都推给“临时工”的情况。林丽说,即便有时候薪酬一样,劳务派遣员工也很难享受到一些福利,因为如果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上千,同等发放福利,对公司就是一笔很大的成本。

    采访中,受访企业均对《意见征求稿》中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表示欢迎和肯定。“出台规定的本身目的也是保护企业的员工,完善社保,从大局上考虑,企业一定会坚决执行。”曾鑫武说。

    在此之前,曾鑫武一般会把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但公司并不知道劳务派遣人员真正拿到手里的会是多少钱,也不知道会不会给他们上保险,曾鑫武希望有关部门能监管劳务派遣公司的行为。

    “新规”切忌一刀切

    “困惑”,朱经理认为如何处理现有的劳务派遣员工是一道难题。“如果企业立即结束派遣期,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嘛,不结束的话又与规定相悖,会有一段时间的灰色阶段”,他希望此规定下发时要给企业一些缓冲时间或政策指引。

    负责劳务派遣的张先生也感到头疼,一面是编制、薪酬的限制,一面是企业实际工作的需要,他希望《意见征求稿》能够切实落实到企业,把员工都纳入到企业管理范围之内,有关企业决策层能够给予更多的编制来解决企业实际的需要。

    虽然对于劳务派遣需求量大的企业来说,如果此规定下发必然会增加人力成本,但他们更担忧的是规定会变为一纸空谈。

    林丽说,把劳务派遣变为正式员工,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社保、招聘费用等成本,如此一来,公司很容易会考虑“旁门左道”,同时,检测一个企业内劳务派遣的真实人数也是一个难题。

    “10%”是否适合所有的企业,朱经理认为应该针对具体企业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如果是淡旺季比较明显的行业,可能在旺季就会超过此标准,“依中国企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很多东西都没有办法用具体的数字来做标准与规范”。他也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如何监管保障这10%也是个艰难的任务。

    林丽建议有关部门在执行规定前一定要对企业内“流动性”岗位做调研,如果“一刀切”使得企业倒闭岂不是更得不偿失,毕竟,“劳务派遣是一项很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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