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养老保险虽然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但不同人群之间的待遇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不仅拉开了人民群众的贫富差距,还给社会和谐带来不小的影响。那么,这种差距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差距有多大?怎样才能弥合?近日,《北京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王延中。
据王延中介绍,其实,改革开放之前以及改革开放初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基本上是没什么差别。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各地于1985年又重建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少数地区从1984年起),到了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就这样,养老保险“双轨制”形成了。
“双轨制”形成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并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而企业退休职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参照的主要是社会平均工资。由于大批非正规就业和中低收入者的存在,社会平均工资一般低于正规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由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逐渐扩大。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发布了“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调查报告称,我国新农保的养老金中位数为每年720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的中位数为每年1200元,政府或事业单位养老金的中位数为24000元,企业养老保险金的中位数为18000元。而且为了弥合这种差距,我国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采访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目前我国很多事业单位包括机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正在改革,其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也逐步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而且,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