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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休产假 工资或将由生育津贴发

2013年6月17日来源:都市频道
陈女士是观澜天惠有机硅制造厂的一名女工。今年32岁。她在这间厂已经做了13年。从2004年4月开始,她休了三个月的产假。当时产假期间的工资只有很少的底薪,还不及平时工资的一半。
 
深圳市社保局昨天透露,拟新立的《生育保险条例》将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并且是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该条例出台后,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将由生育津贴发放,而不是企业发放。而生育保险也属于强制险,企业都需要购买,购买了才能享受待遇。但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员工就没有办法享受待遇,不过员工可以起诉企业支付这笔费用。
 
小吴是山水田园旅游景区内的一名员工,今年25岁,已经有未婚夫,准备这几年结婚。她表示,这个津贴补发对于他们打工一族来说,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负担。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已起草完毕,已经纳入政府立法规划,即将提交人大审议。新的条例实施后,生育医保参保人数将有望从目前的500万扩大到1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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