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根据物价等方面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3月11日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务院公报官方微博近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通知对承担收入分配改革重点工作的各部委具体工作做了分工,收入分配改革已经从“原则”进入“细则”阶段。
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研究发布部分行业*低工资标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研究出台劳务派遣规定等配套规章,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全国总工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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