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八天广深职工加班费至少逾千
2012年9月27日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国庆中秋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当天加班,单位除了正常给工人发工资外,还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在国庆法定假日加班,广州职工每天加班费不得少于179元。深圳每日加班费不得少于206元,工资另外计算。广深两市劳动者如果国庆都在加班,收入将超千元。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为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四天是法定假日,即9月30日至10月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后四天,即10月4日至7日属于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记者了解到,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广州市按照《劳动法》规定,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工资为基数。如按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广州市*低工资标准的,按广州市*低工资标准计算。由于广州至今未公布今年*新的*低工资标准,仍参照去年公布的1300元/月的标准执行,按此计算,劳动者的日加班工资基数为1300元÷21.75天=59.77元/天。
广州市(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劳动者国庆中秋长假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当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59.77元×3=179.31元,而10月4日、5日、6日、7日当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59.77元×2=119.54元。如果广州城区的职工国庆七天都加班,可获1195.4元。而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 增城市由于职工*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其相对应的每天加班工资为151.72元和101.15元。
2012年深圳月*低工资标准上涨到1500元,国庆期间加班费也高于广州。法定假日加班的深圳劳动者,每日可领取206.9元以上加班费报酬,之外还有正常领取的工资。如果国庆七天都加班,仅仅加班费一项,深圳劳动者至少可以挣到1379元。
广州深圳之外,广东还有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不同*低工资标准城市,所发的加班费也各不相同。广东第二类城市的企业*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 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2012年这些地区*新的*低工资标准还未出来,这些城市国庆法定假日每天加班工资至少151元,后四天每天至少101元。
第三类标准为9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这三个城市国庆法定假日每天加班工资至少131元, 后四天每天至少87元。第四类标准85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2市,国庆法定假日每天加班工资至少117元,后四天至少78元。
如果劳动者加班工资被克扣,可选择拨打电话12333举报,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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