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 连续两年增幅超20%
2011年11月2日来源:新文化报
开栏语:"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的这句话,是省委、省政府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省委、省政府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1年,"十二五"开局之年。站高望远,看看这一年我们的吉林有了怎样的变化:全年GDP可实现1亿元以上,*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了21.95%,粮食总产有望突破600亿斤大关,长吉城际铁路正式运营。看看我们身边,你就会发现:老百姓的钱包鼓了,吃得好了,房子暖了,交通便利了,人们更能够在生活中感受到幸福和美好了。
从今日起,本报将连续两个月推出"2011美好吉林"专题报道,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吉林发展的每一个方面,并陆续将一幅幅美好的画面一一铺展在您的面前。
幸福,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意味着不同的东西。对一些收入并不算多的人来说,它可能就是实实在在的收入增长。
从650元到820元再到1000元,2009年至今,长春市*低工资标准连年增加。
包括13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内的低收入群体,并不是*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受益者,它更普遍的意义是,拉动包括所有企业职工在内的整体工资水平的上涨。
案例
保洁员有了"安全感"
今年6月1日,陈卫红早早来到单位。她的兴致格外高每个月的1号是开工资的日子。下班领工资时,拿到手里的一沓钱明显厚了。陈卫红数了数,整整1000元。
这还是陈卫红做这份工作以来,工资*达到四位数。回家的路上,美滋滋的心情,全都挂在了脸上。
陈卫红老家在山东。两年前,儿子结了婚,在长春建了小窝,她和丈夫也跟过来,在这里扎了根。没有技术,也没有什么文化,只有一身的力气,在一家大企业找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工作环境不错,活儿也不累。早晚定点上下班,还能照顾小孙子。美中有些不足的是,工资少了点。当时,她每个月的工资只有650元长春市的*低工资标准。
她和丈夫约定,她负责家里的日常开销,丈夫挣的钱攒起来。挣的钱少,花的时候就得精打细算:买米买面每个月110元,买菜180元,水电煤气费90元,其他日用品120元,再留下150元应急用。儿子给的钱,万不得已时,她不花。这两年,物价在涨。但让陈卫红欣慰的是,她的工资也是一年比一年多。去年,她的工资由650元涨到820元。今年,涨到1000元,涨了180元。
180元,可能只是几个朋友随便吃一顿饭的钱,可对陈卫红来说,则意味着更多它够吃1个多月的米面,或者20多天的肉和菜。"基本上想吃什么,都会去买,不用多考虑。"陈卫红说,偶尔,全家人还可以用富余的钱,搞些娱乐活动。这些,曾经是她的梦想,如今,梦想很快就实现了。
"刚来长春的时候,觉得这座城市很陌生,心里总是发飘。如今,它给了我一种安全感。"陈卫红说。
比较
我省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
去年以来,我国有30个省份*低工资上调,大部分省份调整幅度都在10%左右,一些省份达到25%以上。今年,再次调整*低工资标准。连续两年,我省调整幅度都超过20%。
陈跃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调研员,今年*低工资标准上调方案制定和"出炉"的主要参与者和亲历者。每一次调整过程,他都清楚。
上调*低工资标准,是我省落实"富民工程"的一项举措。"以前调整时*高只到政府层面上。而这两年,都拿到了省委常委会上研究。2010年,我省从5月1日起执行新上调的*低工资标准,那也是历年来上调幅度*大的一次。"陈跃清说,当年,全省*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22.9%,长春市*低工资标准达到820元。今年,我省*低工资标准又平均上调21.95%。而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透露,截止到9月底,全国共有21个地区相继调整*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幅度21.7%。
"从调整的幅度来看,我省高于全国平均幅度。但是,*低工资上调的*值并不高,因为起点就不高。"陈跃清说。
据了解,每个省份的*低工资标准有几个档,根据省内各地的经济状况而定。陈跃清说:"全国排名排的都是**,其他省份各档次之间的差距都很大,但我省的档次拉开得并不大,相对平衡。"陈跃清透露,今年调整后,全省*低工资标准达到了职工平均工资的37%,比原标准占职工平均工资比例34%提高3个百分点。
我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坚持*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到2015年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40%以上。陈跃清说,按现在这个速度,这个目标应该会达到。
意义
*低工资带动整体工资上涨
*低工资标准的上调,直接受益的就是我省包括13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内的低收入群体。但是,它的意义和作用,远不止这些。
它还对企业整体上调工资起"倒逼"的作用。陈跃清说,*低工资标准只是*低的劳动报酬,而绝大多数岗位的工资都要高于这个标准的。如果*低工资上调了,那么企业整体工资水平就会跟着上涨。纵向比较来看,我省2010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854元,而2009年和2008年,这一数字分别为25995元和23404元。
检查
未达标准的不到1%
"我们把企业对*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今年专项检查和日常抽查中。"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何树峰说:"总体来看,执行情况很不错。"今年以来,劳动监察部门重点对500~600户小企业近3000人进行检查,只有极个别的小企业还存在达不到*低工资的情况,包括清扫工,洗碗工等岗位。这种情况不足检查人数1%。
未达标准的原因,一部分小老板不知道*低工资标准上调。而一些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又二次就业,他们不属于劳动法保护对象。因此,企业给他们发放的工资达不到*低工资标准,并不算违规。
发放工资低于*低工资标准的,劳动监察部门一直会要求其整改,并要求用人单位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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