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最低工资提至1280 再次放宽经适房申请条件
2011年3月7日来源:国际金融报
3月2日,上海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从4月1日起将上海市月*低工资标准从1120元上调至1280元,上调幅度超过14%,仍为全国*高。此外,上海市经适房申请条件再次放宽,三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至39600元,人均财产收入限额调整至12万元。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表示,上海月*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据悉,再次放宽准入标准后,三口之家的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已经接近一万元。经有关部门分析,上海市住房困难的大龄结婚家庭、青年职工等群体,在逐步放宽准入标准后将成为主要受益对象。
同时,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李东,在发布会上公布了上海市三种类别的经济适用房供应房源销售基准价格和产权份额。销售基准价格从5000元/平方米到8500元/平方米不等,而购房家庭产权份额则从60%-70%不等。基准价格*高的是购房人产权份额占60%的宝山庙行共康项目,每平方米售价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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