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人才安居工程新政
2010年5月4日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为解决当前住房成本高企制约人才引进的瓶颈问题,打造人才“宜聚”城市,深圳市委常委会近日研究通过《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杰出人才指“院士级”人才、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工作居住满10年,或做出突出贡献在深工作居住满5年的,产权赠予个人。
领军人才主要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150平方米购房总价50%额度的购房补贴,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产权可以转让。
*人才指副高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均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2000和1500元的租房补贴。
中初级人才指面广量大的国内外全日制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其中博士在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学士25岁以下的,凡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所签工作合同等资质材料,可先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的租房补贴。
《决定》提出加大人才安居住房建设力度和有效供给,采用政府投资建设、政府收购回购、没收征收违法建筑、企业代建、企业通过市场竞得开发权后自行建设、企业配套建设等多种举措,筹集人才安居住房房源。今年将启动安居型商品房建设计划,对全市新供地商品房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用作人才安居住房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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