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设立高级人才奖励专项基金
2007年8月27日来源:中国人事报
日前从北京市人事局传来消息,为了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北京设立了*人才奖励专项基金。同时,对需在北京常住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为3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
日前,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京创业工作的意见》。根据规定,简化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出入境手续。对需多次临时入境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为3至5年多次入境签证;对需在北京常住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为3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对申请在华定居的,经批准可发给外国人*居留证。
同时,设立了*人才奖励专项资金,用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京创业工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参加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的评选和首都杰出人才奖的申报。北京将专门建立北京市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海外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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