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获悉,由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制定的全国*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地方标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能力素质要求》(DB37/T4293-2020)近日公布,将自2021年1月30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知识产权人才的分类、培训目标,包括知识产权人才的能力素质维度,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内容,适用于山东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能力测评亦可参照。该标准实施后将在山东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增加知识产权人才数量和提高知识产权人才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和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持。
据了解,《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能力素质要求》地方标准于2019年12月立项,先后征求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校等多部门的意见建议,于2020年12月获得省标准评审委员会批准。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