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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上调至2682 提高290元

2009年4月16日来源:北青网
     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提高到2682元,比去年增加了290元;而各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仍统一为12%。这是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


  按照有关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个年度都会发布通知,公布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限。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近日介绍,从去年开始,北京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取消了基本比例和上限比例之分,全市所有单位都要统一执行12%的缴存比例。经市政府批准,北京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12%。


  2009年北京公积金每月*高缴存额上限定为2682元,比去年2392元高出了290元,对此,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是根据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12%的缴存比 例,再乘以2。去年,北京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26元,比2007年的3322元有所提高,因此今年公积金的月缴存上限也相应提高。


  业内人士认为,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购买政策性住房的购房人,可提取公积金作首付;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人,可在办理完购房手续后凭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因此,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提高,对提高北京楼市的购买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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