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在北京发布的《休闲绿皮书:2017~2018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建议,2030年实现“做四休三”。在我国劳动生产率达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可实行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4天的四天(36小时)工作制。届时,国家就可以取消每年通过前挪后借形成的黄金周或小长假制度。员工可根据自身需要与单位进行协商,灵活安排自己的假期。
理论上而言,随着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将随之上涨,劳动强度则会下降,休息时间越来越多,对休闲旅游的需求也就愈发旺盛。因此,在社会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实施“做四休三”工作制,乃是一项具有人性化的制度,意味着国民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富和时间,不用那么辛苦劳累。
不过这仅仅是理想化的设计,存在很多现实阻碍,不能太过乐观。事实上,目前我国所推行的“五天工作制”和“带薪休假制”,虽然已历经多年,可波折起伏,落实得都不算理想。调查数据显示,75.2%的行业群体可以享受周末双休,16.1%的群体只能享受周休一天;其余8.8%的群体日常周休天数则更少;“有带薪年休假,可以休,且可自主安排”的仅占31.3%;仅有59.2%的从业群体能完全享受11天法定节假日。
由此可见,我国休假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可执行情况并不太好,劳动者的合法休假权无法得到保障,加之劳资权益不对等,维权程序繁杂,维权成本过高等因素,导致劳动者很难完全享受到休假权,面对侵权时也往往束手无策。显然,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贸然推行“做四休三”工作制,或只会在部分领域得到实施,令少部分人获益,大部分劳动者恐怕只能望梅止渴。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